关键字:优特钢 模具钢 铝铜 dbzz1范围
1.1 本标准适用于桥梁用碳素钢和高强度低合金结构型钢、钢板和钢棒以及淬火加回火的合金钢结构钢板。在可供应的六个钢级中有四个屈服强度级别(36、50、70和100)。如下:
级别U.S(SI)
36(250)
50〈345〉
5OW(345W)
7OW〈485W〉
100〈690〉
10OW(690W) 屈服强度,ksi(Mpa)
36(250)
50(345)
50(345)
70〈485〉
100〈690〉
100〈690〉
在A36/A36M、A572/A572M、A588/A588M、A582/A582M以及A514/A514M中亦分别包括了36、50、5OW、7OW、100和100W级别。当本标准对补充要求作出规定时,这些补充要求便超过了A36/A36M、A572/A572M、A588/A588M、A852/A852M和A514/A514M标准的要求。
1.1.2 5OW、7OW和10OW级别已提高了抗大气腐蚀性(见11.1)。产品的可使用性示于表1。
1.2 70W、100或10OW级不应代替36、50级。未经供需双方协商,5OW级不应代替36或50级
1.3 当钢必须焊接时,其先决条件是采用适合于钢种和预定用途的焊接工艺或适用的设备,见标准A6/A6M中附录X3焊接性资料。
1.4 补充要求可以采用,但这些要求只有当需方在订单上规定时才适用。
1.5 以英寸一磅单位表示的值应视为标准值。括弧内的值仅供参考。每种单位制所表示的值并非精确相等,因此,每种单位制必须独立使用;二者混合使用会导致与本标准的不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