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使用过程,发现BUG通过在线问题提交由开发人员确定后,本站将会给予一个月广告展示机会!
 位置:首页 -> 产品 -> 服务 -> 商业服务  
应急灯CB证书安全标准EN60598-2-22
| 详细信息  
关键字:CE证书,SAA证书,CB证书,FCC证书,RED证书,GCC证书
dbzz
2020年9月27日,欧盟发布了应急灯具新版标准:
EN 60598-2-22:2014/A1:2020

新版标准发布日期:
2020年9月27日
旧版标准失效日期:
2023年3月27日

图片
标准更新内容
定义
增加实用应急光源光通量定义(PELSF):紧急模式的额定持续时间内观察到的光源的最小光通量。
光学测试要求
制造商应提供根据ISO 30061计算应急照明装置所需的强度分布数据。应急模式的光强可用cd或者cd/1000lm表示,如果是以cd表示,制造商需要同时提供从光分布曲线表格导出的额定光通量。
如果数值以cd/1000 lm表示,制造商应提供紧急模式的参考光通量。对于带有管状荧光灯或其他放电灯的灯具,参考光通量是实际应急光源光通量PELF,乘以相关应急镇流器的EBLF。对于带有LED光源的灯具,参考光通量为:实际应急光源光通量PELSF,该值可这样计算:LED模块(LDL)在对应于灯具的参考条件下(在相同的TP下)和额定电流下(正常模式)的光源光通量乘以相关应急控制装置的EOFI(紧急/非正常模式)。
应急灯具在正常供电故障后5秒,应提供至少50%的制造商宣称的应急模式下光度数据;以及60秒后,直至应急运行额定持续时间结束,应提供100%的额定光度性能。用于高风险任务区照明的应急灯具,应在正常供电故障后0.5秒内提供100%的宣称光度数据,并持续到应急操作的额定持续时间结束。

深圳九方检测有限公司
蔡泽明
15816898350
 活跃产品   在这显示|更多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条款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免费注册 - 联系方式
问题请通过在线提问反馈 | 在线客户QQ:105452034 | 收费会员及广告咨询电话13332201705 技术支持:辽宁衡骏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 dbzz.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东北制造网(东北地区唯一制造业网上平台) 版权所有 辽ICP备2021008091号 辽公网安备21021702000105
为获得最佳浏览效果,建议使用IE7以上,或Firefox7以上浏览器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百强网站
诚信联盟
网络110
报警服务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