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北京房屋拆迁律师,北京拆迁律师 dbzz根据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形成的事实作为判断标准,即必须与本集体组织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确需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的人,才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就是实行权利义务标准。 单独采用上述一种方法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均存在弊端。第一种方法虽简单、客观,但不能反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本质特征,也无法解决“空挂户”的现象。第二种方法也较简便,也反映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部分特征,但仍不全面。第三种方法则具有一定主观性,难以操作。只有将上述三个标准进行综合考虑、考察,才能准确、科学、有效、合理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标准。www.yzmlawyer.com
亦即户口相对论。 常规手段的优先运用。一般情形下,介入拆迁维权案件之初,委托人与代理律师所掌握内容有限,而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程序特征则、恰能弥补这一信息资源的不对等,所以这两种公力救济方式就成为最为常规的维权方略,且常宜于优先适用。本案中,律师正是在拆迁许可证的行政复议过程中通过阅卷发现了规划许可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拆迁许可前置行政行为系嗣后补办而构成严重违法,从而为后续系列法律运作奠定了有力基础。
一是在拟定征地、供地方案的程序环节中,土地行政主管机关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出于某种原因而过多的考虑用地申请人的申请,置公共利益于不顾,造成了无统一计划、无统一目的的违法批地,促成了土地资源的违法使用和浪费;二是土地审批程序不严格,违法征收现象泛滥,我国土地征收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不按审批程序,擅自占用土地、买卖出租等非法转让土地和越权审批、先征后批、少批多占、以合法征地掩盖非法占地等违法现象;三是批准征收土地的步骤是目前较为混乱的环节。征地补偿安置争议是当前多发的一类典型行政争议,我国现行法律对这类行政争议的法律救济渠道规定得十分明确。实践当中,由于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国务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性质存在不同理解,相对人依法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受到不合理的限制。为了保障被征地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亟需在对征地补偿安置争议法律关系全面研究的基础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协调一致的解释,明确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裁决具有行政复议性质,相对人同时有权就该类行政争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www.yzmlawyer.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