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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丰科技公司转让土地之税务处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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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zz基本案情: 截止交易日,当升科技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为: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持股30.95%,创新投资持股14.66%。 当升科技公司拟购买道丰科技公司拥有的座落于北京市丰台区中关村丰台园产业基地二期内32地块的17、18号楼(以下简称标的土地),用于建设北京基葱发中心。该两栋楼的建筑面积共计约7,000余平米,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售证字(2010)81号,交易价格约为每平米1.6万元,交易总价格11200万元。 税务处理: 道丰科技公司转让标的土地行为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契税。 1、营业税及附加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4条规定,道丰科技公司应就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按照5.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其中,转让所得为11200万元扣除道丰科技公司取得标的土地成本的余额。 2、土地增值税及契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道丰科技公司应就标的土地转让行为缴纳土地增值税。 同时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当升科技公司应受让标的土地行为缴纳契税。 3、印花税 当升科技公司与道升科技公司均应就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以11200万元为计税依据按照万分之五的税率各自缴纳560000元印花税。 4、企业所得税 道升科技公司应以11200万元扣除相应成本以及相关税费后按照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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