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于2010年11月6日发布第73号和第74号公告,决定分别延长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案的调查期限。
商务部于2009年11月6日发布第83号和第84号公告,决定分别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鉴于两起案件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两起案件的调查期限分别延长6个月,即两起案件调查期限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6日。
(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 最新展会 |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条款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免费注册 - 联系方式 | ||||||||
| 问题请通过在线提问反馈 | 在线客户QQ:105452034 | 收费会员及广告咨询电话13332201705 技术支持:辽宁衡骏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Copyright 2007- dbzz.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东北制造网(东北地区唯一制造业网上平台) 版权所有 辽ICP备2021008091号 辽公网安备21021702000105 | ||||||||
| 为获得最佳浏览效果,建议使用IE7以上,或Firefox7以上浏览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