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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证工厂翻新旧轮胎 高价售被查处
  • 发表日期:[2010-11-09]

  • dbzz.net

        江夏区有一家“旧轮胎加工厂”,以每条40-50元的价格收购废旧轮胎,经过翻新后,以每条350元的价格出售。近日,该非法工厂被当地工商部门查处。

        5日,江夏区工商分局郑店工商所执法人员一行5人,在107国道边黄金村工业园旁巡查时发现,一民房外高挂“武汉市旧轮胎加工厂”的招牌,门前摆放着各种型号的废旧轮胎。厂房内的生产情况让人触目惊心:一条被磨得很薄的废旧轮胎,被工人重新刻花;两条烂轮胎被截留下好的部分,在硫化机上重新拼接。加工厂内没有任何检验产品质量的工序。

        加工厂老板余靖方自称是浙江省天台县人,上月来到郑店街黄金村工业园旁租房翻新废旧轮胎,自制商标标识张贴于翻新轮胎上。检查发现,余靖方以每条40-50元的价格收购废旧轮胎,经过简单的打磨、刻纹、上色等工序后,以350元的价格出售。加工厂内配置各种机械设备3台,截止目前共收购废旧轮胎400余条,已翻新56条,售出6条,余靖方无法提供任何相关证照。

        依据相关规定,从事旧轮胎翻新的厂家,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并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工商执法人员当场查封该加工厂3台机械设备、库存的废旧轮胎400余条、翻新胎50条。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国家对翻新轮胎有严格限制。同时,汽车前轮严禁使用翻新轮胎。无证作坊简单翻新的轮胎,耐磨性耐压性极差,使用寿命极短,很容易爆胎。车辆使用这种轮胎,无异于给汽车装上了“定时炸弹”。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轮胎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如用手指甲抓挠轮胎上的标识,能抠掉的必是翻新胎无疑。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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