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使用过程,发现BUG通过在线问题提交由开发人员确定后,本站将会给予一个月广告展示机会!
 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国内市场  
  • 水电开发要全面“绿色”化
  • 发表日期:[2012-02-07]

  • dbzz.net

    本报北京2月5日电(记者冯永锋)近年来,水电开发因对环境可能产生不可预见的破坏而一直备受质疑。水电开发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日前,环保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引导水电全面走向“绿色化”,明确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原则上禁止开发水电资源;同时,明确表示,水电开发不能突破“三条底线”。

    环保部为水电开发设置的“三条底线”分别是??法律底线,禁止开发法律法规明确保护的区域;公众环境权益的底线,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获益权;坚持流域生态系统健康的底线,维护河流生态系统功能的基本完整和稳定。

    在通知中,结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环保部确定了水电规划的梯级布局。对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可进行重点开发;对条件复杂、环境敏感的河流或河段,要考虑现阶段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技术和能力,慎重开发;对部分生态脆弱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根据功能定位,实行限制开发;但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原则上禁止开发水电资源。

    在通知中,环保部要求事先通过流域水电开发的“规划环评”之后,才能开展单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不仅规划要进行环评,就是已经批准的规划如果进行重大调整的,还应当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对水电开发历史较早,未开展水电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流域,应及时组织开展流域水电开发的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研究。

    (来源:互联网)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东北制造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承诺,并不负任何及连带责任,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联系时请说明在东北制造网上看到的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条款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免费注册 - 联系方式
问题请通过在线提问反馈 | 在线客户QQ:105452034 | 收费会员及广告咨询电话13332201705 技术支持:辽宁衡骏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 dbzz.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东北制造网(东北地区唯一制造业网上平台) 版权所有 辽ICP备2021008091号 辽公网安备21021702000105
为获得最佳浏览效果,建议使用IE7以上,或Firefox7以上浏览器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百强网站
诚信联盟
网络110
报警服务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