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西安市财政局获悉,西安市107户装备制造业企业获税收列支返还,返还比例为企业2012年上缴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全市总计应返还31818.96万元。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各级财政将企业缴纳增值税地方分享25%部分、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40%的一半,即增值税的12.5%、企业所得税的20%,通过财政列支拨付给企业。对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减除标准由20%调至30%,税率维持不变。对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适用的土地等次维持不变,征收标准在企业现行税额上减半征收。(记者 秦骥)
(来源:陕西日报)最新展会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条款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免费注册 - 联系方式 | ||||||||
问题请通过在线提问反馈 | 在线客户QQ:105452034 | 收费会员及广告咨询电话13332201705 技术支持:辽宁衡骏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
Copyright 2007- dbzz.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东北制造网(东北地区唯一制造业网上平台) 版权所有 辽ICP备2021008091号 辽公网安备21021702000105 | ||||||||
为获得最佳浏览效果,建议使用IE7以上,或Firefox7以上浏览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