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公告,批准《挤压钢管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1.14、6.1.21(2、3、4)、12.2.5、12.2.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该规范是我国第一部挤压钢管工程设计的国家标准。
《挤压钢管工程设计规范》于2009年被批准立项,2009年9月正式启动编制工作,历经两年多时间完成了编制任务。在标准编写过程中,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牵头组织参编单位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召开多次标准编制工作会议,分阶段完成了标准的初稿、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并通过了专家组审查。在标准审查意见的基础上,于2011年下半年完成了标准报批稿,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挤压钢管产品用于核电、军工等特殊领域。该规范的出台,在统一、规范工艺设备设计水平的同时,使设计有章可循,将对于改善我国挤压钢管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提高挤压钢管产品质量,进而保障特殊领域的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互联网)
最新展会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条款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免费注册 - 联系方式 | ||||||||
问题请通过在线提问反馈 | 在线客户QQ:105452034 | 收费会员及广告咨询电话13332201705 技术支持:辽宁衡骏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
Copyright 2007- dbzz.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东北制造网(东北地区唯一制造业网上平台) 版权所有 辽ICP备2021008091号 辽公网安备21021702000105 | ||||||||
为获得最佳浏览效果,建议使用IE7以上,或Firefox7以上浏览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