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七部门就摩托车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发布通知,2013年1月31日摩托车下乡政策将执行到期。
通知指出,自2009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摩托车下乡政策。自实施以来,摩托车下乡政策效果显著,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便农惠农效果明显。
据悉,“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信息系统”将于2013年3月1日零时关闭。通知要求有关部门根据摩托车下乡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协调好各个环节,及时审核兑付在政策实施期内已购买车辆的补贴资金(以产品销售发票为准),既要确保资金安全,又要做到应补尽补。
通知还要求,地方各级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要继续按照《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有关车辆的登记、产品质量以及市场秩序等后续工作的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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