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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部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
  • 发表日期:[2012-04-22]

  • dbzz.net 

      4月11日,农业部印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通知指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是农机化质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法规赋予农机化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机械化进程加快,农机品种数量大幅增长,运用领域不断拓展,农民对农机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等要求越来越高,对提高农机投诉监管工作的时效性、有效性越来越迫切。进一步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有利于掌握农机产品质量信息,有利于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农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是新形势下推进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知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水平。各县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明确承担农机质量投诉监督职责的处室(科、股)或单位,要从人员、设施、经费上保障投诉监督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健全部、省、市、县四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网络。要不断拓展投诉渠道,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信息,方便农机用户投诉。

      通知明确,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要遵循“属地管理、就近处理、首问负责、无偿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于“三包”服务期限之内的农机质量投诉,一般由销售该农机的当地投诉监督机构负责处理。对于跨行政区域或越级投诉的一般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受理单位可按照就地就近处理原则,转由当地投诉监督机构处理,但仍负有本案件的督办和答复责任。对于双方争议较大的投诉,投诉监督机构要加大协调力度,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积极促成投诉方与被投诉方达成解决方案。

      通知还提出了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进程,要求各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机构全面使用“农机质量投诉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按时填报有关农机投诉的受理和处理情况,汇总上报相关统计信息,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来源:农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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