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使用过程,发现BUG通过在线问题提交由开发人员确定后,本站将会给予一个月广告展示机会!
 位置:首页 -> 供求 -> 服务 -> 广告  
代理亚太原产地证APTA
| 详细信息  

  您好,出口货物需要办理亚太原产地证(APTA)请找---深圳市杰鑫诚贸易公司为您服务! 15627401124 陈先生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亚太贸易协定》的要求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亚太原产地证书签发有利于进一步开拓东亚和南亚的市场,扩大与亚太贸易协定各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往来,促进亚洲区域合作。专家提醒各出口企业,要充分利用这一关税优惠贸易政策,积极申请《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使相关出口产品享受关税优惠待遇。我国已同其他发展中国家签订了4个区域性贸易协定,签发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签定《亚太贸易协定》的国家有: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老挝。 问题1亚太协定产地证(APTA)是哪里出具? 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局、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两个机构都可出具.
问题2、亚太协定产地证(APTA)多久能办理好? 回答: 当天出证。
问题3、亚太产地证那几个国家才可办理呢? 回答: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
问题4、办理亚太协定产地证(APTA),是出货前办理?还是出货后办理,对开船时间是否有要求? 回答:有确切资料可提前办理的,根据亚太协定一定要开船后三个工作日前来办理;
问题5、如果已经开船后三个工作日,是否可以办理亚太协定产地证(APTA)回答:详情请与我联系,解决产地证各类疑难杂症!   联系人:陈先生  (正规代理各类产地证、第三方产地证、香港产地证) TE15627401124    qq:2496686909   MSN:szjiexincheng@msn.cn TE: 0755-33551124 (非诚勿扰)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条款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免费注册 - 联系方式
问题请通过在线提问反馈 | 在线客户QQ:105452034 | 收费会员及广告咨询电话13332201705 技术支持:辽宁衡骏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 dbzz.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东北制造网(东北地区唯一制造业网上平台) 版权所有 辽ICP备2021008091号 辽公网安备21021702000105
为获得最佳浏览效果,建议使用IE7以上,或Firefox7以上浏览器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百强网站
诚信联盟
网络110
报警服务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